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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31日 怀念老歌我更喜欢《 夜未央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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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难舍难分》——我心目中谭咏麟真正的“校”歌
记得十多岁的一天,我还在故乡的小镇上初中。有一次背着书包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在林立栉比的工厂与店铺间,忽然不知从谁家传出来清新流美的旋律,犹如山泉轻轻拍打着涧石,接着便是弥漫着淡淡清愁的歌声:“忘不了你眼中闪烁的泪光,好像知道我说谎。我茫然走错了地方,伤心却又不能忘……”十多年的少年,哪有歌声中的阅历和感慨,但这首歌却让当时的我呆呆地停下来,久久地伫立聆听。直到今天,我还清晰地记得那天下午的歌声、树影、行人、洒落一地的阳光和飞来飞去的蜻蜓。 《难舍难分》不是我听的第一首谭咏麟的歌,但在我心里留下的印痕是最深的。一首歌能唱得犹如行云流水,忧伤而不凄婉,缠绵而不甜腻,只能非谭咏麟不能为了。从第一次听到这首歌起,谭咏麟的歌曲就让我不能自拔。从那本该年少而不知愁的日子开始,我就甘愿深深沉浸在他歌声里的杏花春雨、阑珊灯火,和那绵绵不易裁的爱恨情愁中。 据说,每次谭咏麟开演唱会,总有一首歌逃不了,即使他不主动提出,歌迷们也要谭校长为他们现场唱这首歌,即著名的《爱在深秋》。谭咏麟笑称《爱在深秋》都成了“校长”的“校歌”了。 但在我心目中,谭校长的“校歌”却不是《爱在深秋》,而是《难舍难分》。作为一个非粤语区的歌迷,往往对他的国语歌更感兴趣,尽管谭咏麟的歌主打本来是粤语,国语歌只是他当时为打开内地市场而推出的,而《难舍难分》正是当年风靡内地的谭咏麟国语歌之一。 其实,谭咏麟最著名的国语歌也不是《难舍难分》,而是《水中花》。有人说,《水中花》的歌词都是一首美丽的诗,但我总觉得《水中花》的歌词美则美矣,雕凿的痕迹却太重了,不像《难舍难分》那样把古典诗词与现代情感完美地融合在一起。在《难舍难分》的歌词里,有许多旧诗词的影子,如“杏花春雨中的你”,来自元代虞集的“杏花春雨江南”(《风入松》);“无处说凄凉”,来自宋代苏轼的“无处话凄凉”(《江城子》);“回首灯火已阑珊处,是否还有你”来自宋代辛弃疾的“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(《青玉案》)等等。这样一首极具人文气息的情歌,经二十世纪摩登都市里的天皇巨星轻轻唱起来,在和风细雨般的述说中,能触及现代中国人内心深处最善感的部位。 和近年推出的《披着羊皮的狼》相比,唱《难舍难分》的时候,谭咏麟的国语还很不纯正,但也正因为如此,《难舍难分》却别有一种南国风情。在漂泊北方的岁月中,在那猎猎长风中,在那无边无际的寂寞与空旷中,每当听到这首歌,我总是不可遏制地想起故乡的翠竹、芭蕉、小城、江滩和那快乐而辛酸的往事。《披着羊皮的狼》回荡着男人的沧桑和不羁,《难舍难分》表面上是无奈是追悔是失落,实际上青春气息扑面而来,更能让人想起青涩年华中的初恋。 我不知道生活在现代都市里钢筋水泥霓虹车流中的谭咏麟,是如何完美演绎出杏花春雨中那份怅惘的,正如我想不到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再一次听这首歌时,依然有想哭的冲动。多年远离家乡在外漂泊,听过也喜欢过不同的流行歌曲,于是一次次把喜欢的歌中的歌曲下载下来,刻成一张张的盘。一首首歌听下去,老的新的,欢快的悲伤的,每一首歌都代表了某一时期的心情,而《难舍难分》凝聚的心情纷繁复杂,当听到“走过了一生有多少珍重时光与你爱的人分享,我总是选错了方向伤心却又不能忘”,想起这些年雨打风飘匆匆流走的年华,想起远去的朋友永不回头的过去,想起辜负了自己和自己辜负了的人,想起命运的捉弄和无望的挣扎,真的很想痛痛快快哭一场,在这个清寂的天涯之夜。 当然,我最终是哭不出来的,已经过了恣意流泪的年龄了,唯一能做的,还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在这首歌里,一次次默想那无可追寻的、烟消云散的往昔。 10月25日 貌似是别人的事2006-08-11 what date is today?今天是周末了,还在办公室里,呵呵 不知要说些什么,就是想放点字在这里。 最近,很顺利,婚礼的事情都忙完了,周末要开始回礼了。累。 我的业绩今年的也不错,工资涨了,大家对我很好,可能还有奖励。 他调部门了,九月份要去芬兰,虽然我挺舍不得的,但,还是替他高兴,毕竟,这是认可呀。
我。。。现在,安静的,心平气和的回首这些日子,看看那些女孩子们绚丽的文字,决决的心情,自信的看透,仿佛回到了我的从前。她们都会长大,和我一样,隐忍的,咬紧牙关走过那些日子。 好好的,爱自己,不要伤害自己。 推荐的转载的海明威说过:你打不败一个人,你可以杀了他,但是你打不败他。我说海明威错了,我就打不赢爱情,我最终被爱情打败了。中文的不精确之处就在这里,很多人会把这话理解为我被爱情所征服,变成了瞎子一般的情人(爱神教人盲)。可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我为爱情所击溃,觉得我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应该得到任何形式的爱情。 从我很小的时候,当爱情还只存在于书本上的时候,我就知道了世间有那么一个复杂的存在。记得我小学三年纪的时候看《封神演义》,里面说纣王为了取悦妲己,请她看活人为蛇群吞噬,砍开人的腿骨验证她的话,我就觉得纣王对小狐狸是真的爱。 年少的时候,觉得爱情就应该是全心全意,而且得是那种疯疯癫癫的,甚至有点变态才对。 后来就到了自己操作的时间了。在十多年的时间里,我有荣幸认识了六、七位女士,蒙她们垂青,最长的一位和我走了四年,最短的一位走了三个月。 我要说,我很感谢这些女士们。让焰火在你眼中升起,使你觉得你的皮肤在燃烧,心脏在击鼓,这一点并不难。关键是光照、颜色、味道、风 向,或者牙齿、手腕、腰以及瞳仁。甚至使对方和你一起大头朝下,栽入爱河,也并非是什么骆驼穿针眼那样的难事。真正困难的是你们如何一日日地相处,这事很 难,因而我很感谢每一位和我恋爱过的女士。 原初的爱,在你血液中为荷尔蒙加温,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炽热的程度。我毫不怀疑它燃烧时纯净的程度,因而我更不怀疑它那炽热的温度所带 来的伤害。 恋爱到婚姻,有如在酷寒的夜里拿了一团燃烧的炭玩击鼓传花:每个人都需要那种热量,每个人拿在手中到达忍耐的极限时,却只能把炭扔 掉,下一家再拾起来。游戏时间可能会很长,在这个过程中,炭的温度会慢慢降下来。最后的那个人把炭拿在手里时,它已经不再灼人地炽热,而是持久的温暖,因 而可以永远地握在手中。 我很感激每一位和我恋爱过的女士,她们中过往的任何一位,对下一位都是福音,因为她们已经承受了某种烧伤,后来的人也就避免了这种命 运。对于我来说,如果真的存在某种意义上幸福,我个人的努力在其中只占到一小半,更多的原因是那些被烧伤的人,她们以她们的智慧、容忍、心碎及泪水降低了 我的温度,教会了我如何与女孩子相处。 很多年过去了,更多的岁月还将过去。我一个人住,每天提醒自己早起,而且要记得买早点吃。我过段时间会去买张彩票,但中奖依然是在永恒的“下一次”。 我曾经在今年七月份以为自己无限接近恋爱过程的终点,但事实上这并不是真的。一个人确信有终点存在的话,那么这个过程一定漫长得令他无比厌倦。问题出在我自己身上。 我习惯把女孩子当成平等的人对待,把那些先人警告的话语撕得粉碎。我不觉得男人可以对女孩子指手画脚,于是我就被指手画脚;我不觉得人 与人之间有隶属关系,于是我就得习惯被背叛;我不觉得女朋友在身边倾诉时看报纸是个好习惯,于是我所有认真的建议都被当成了某种冒犯;我不觉得中国人在众 人前对女友像貌贬多于褒有利于女性自信心理的建立,于是在这种绝对自信下我显得又胖又蠢给人提鞋都不配。 慢慢地,我勾勒出一个完美的中国情人的形象: 我觉得他是懂得尼采那句“带上鞭子”的真意的人。 如果世间的真相就是如此,那么我宁可宣布战败。我宁可宣布战败,也不愿意使用那些唾手可得且效果显著的御人技巧。也许大多数人就吃这一套,但我没有一天打算成为“大多数人”,即使我成为“一小撮”。即使我“自绝于人民”。 我愿意在朋友面前大赞她的容颜,因为自信使人美丽,美丽而持久; 《小王子》里的狐狸说:请驯服我吧! 我高举白旗,走过她的身边,继续向前。我知道,我打不赢爱情,但我愿意。爱情打败了我,因为我不肯驯服谁。因此,我对自己有了个交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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